陳情人呼籲縣政府:像對待神明一樣善待教師,就是給教師-教師節最好的禮物!


辦公桌椅多年未更新,吹冷氣要自付電費?

陳情人呼籲縣政府:像對待神明一樣善待教師,就是給教師-教師節最好的禮物!

 

       9/27下午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源豐、總幹事楊金龍、花蓮教師會理事長陳碧華,代表花蓮縣教師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連袂到花蓮縣議會議長室遞交陳情書,花蓮縣議會由秘書長陳德惠、黃馨議員、胡仁順議員、楊華美總召助理,代表接下陳情書。

陳情內容指出,因花蓮縣部分國中小(花崗國中、國風國中、自強國中、明義國小等)教職員辦公室,在極端氣候、炎炎夏日中使用冷氣機,電費卻必須由辦公室教職員工自行分攤支付,這些學校的行政處室辦公室和教師辦公室都是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或「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所應具備的學校設施。

 

        從去年開始,全國國中以下學校班班有冷氣,冷氣機所使用的電費也是行政院政府專款補助,大多數縣市教師辦公室和行政處室辦公室的電費也是由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支付,為何花蓮縣卻有學校教師辦公室和行政處室辦公室使用冷氣機的電費,必須由教職員工自行分攤支付?

 

        如果縣府財源拮据,需要共體時艱的話?是否縣政府上自縣長室,下自各局處單位辦公室,也比照這些學校辦理,冷氣機使用電費,均自行分攤支付?

       另外,花蓮縣部分學校教師辦公室或教室的辦公或電腦桌椅,過於老舊,至少10年或20年以上未曾更新;教師於教育現場從事教育工作,不是每天要站著授課,就是每天得坐著批改學生作業,但老師們坐的椅子大都是折疊椅或木質的坐墊,坐的時間一久,不是腰痠背痛,就是臀部疼痛。不少老師為了坐得舒適,就自掏腰包,自行購買較符合人體工學的椅子來坐。

 

       花蓮縣教師會和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代表,在112年8月25日召開的花蓮縣112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中提案,請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調查花蓮縣立學校教職員工目前休息室和教室使用的辦公和電腦桌椅,已使用多少年和是否堪用?並請花蓮縣政府編列預算,於最短時間內更新學校教職員工舒適的辦公和電腦桌椅。該次會議中得到的答覆是:「以中央現行計畫經費為優先申請補助改善;茲因縣預算整體額度預算有限,針對急迫性及安全性需求部分,由本府協助學校改善。」

 

       值此教師節即將到來的前夕,花蓮縣三個教師組織連袂來到花蓮縣議會陳情,也誠懇呼籲縣政府:像對待神明一樣善待教師,就是給教師-教師節最好的禮物!

       張峻議長表示,對於此陳情案,張峻將為教師的反應據理力爭,讓教師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平等的權利。

 

       黃馨議員表示,針對補助學校水電費及購置桌椅的部分,以往議會都有接收到相關陳情案件,希望縣府善待教師,應該滿足教師最基本的設施費用及維持,這是最基本的尊師重道。在教師節的前夕,教師會來到議會陳情,我們感到心有戚戚焉,這筆費用不高,在此呼籲縣政府應善待教師,提供教師一個安心、舒適的就學環境來教導國家未來主人翁。對於學校以裝設儲值卡系統作為收費依據,教師都在同一間辦公室上班,到底是哪位老師要使用儲值卡?教師要分擔多少電費?我認為這部分是無法完全切割及平均分擔,時間久了就會產生糾紛。許多教師任職二三十年來桌椅都沒有更換,他們長時間在批改作業,應該提供老師一套舒適的桌椅,接下來進行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我們會提出,希望縣政府善待全縣教師們,提供教師一個舒適的環境,不要讓教師額外支付任何費用。後續我們會共同監督縣政府,希望下次預算編列時能編列教師使用教室、辦公室內各項設施時所需額外費用。

 

 

       胡仁順議員表示,在教師節前夕教師會及全縣各級工會到議會陳情,感到非常難過,多位議員在議事殿堂要求縣政府對於教育現場能夠提供更友善的環境。許多教師的桌椅已經二三十年都沒有更換,甚至還有老師自費添購桌椅,表示花蓮縣政府不重視教師。本身曾經擔任家長會會長,對於大、小校行政辦公室、教師辦公室電費的使用上確實付費不平均,也就是學校的教師人數或行政辦公室數比較多,平均電費負擔就比較少;學校的教師人數或行政辦公室數比較少,平均電費負擔就比較高,甚至還有學校保健中心護士只有一位,卻要負擔整間保健中心電費。老師不會一整天都在使用行政辦公室,不過行政辦公室還是要維持一定的舒適涼度,尤其現在天氣炎熱,對於教師在教學心情上也會有一定的保障,讓學生在受教現場氣氛也比較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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