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總務組組員許雯婷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


花蓮縣議會總務組組員許雯婷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

張峻議長給予高度肯定並予以表揚

 

 

花蓮縣議會於今(30)日上午由議長張峻公開表揚模範公務人員,由總務組組員許雯婷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並獲頒獎金新臺幣5萬元及公假5日,並依規定送銓敘部登記。

花蓮縣議會為表揚公務人員對國家社會的貢獻,激勵公務同仁士氣,本從嚴慎選精神,以參選人員的具體事蹟,經由主管推薦及考績委員會審查後提報議長核定獲獎名單。

許雯婷畢業於國立東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研究所,於92年錄取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並於106年通過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考試,96年調任花蓮縣議會服務迄今,服務期間歷經書記、佐理員、組員等職務。

本次許雯婷獲獎事蹟如下:

( 一 ) 訂定「採購作業流程與範例」

    1.訂定本會採購業務作業程序與範例,供本會同仁簽辦各類採      購案之參考,以提升採購行政效率。

    2.對於本府新進同仁或未接受政府採購訓練之同仁,能透過範      例,於短時間內可獨立簽辦採購作業,除可提升行政效率,亦能降低採購缺失。

    3.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評核為「年度機關綠色採購     績效優等」。

 ( 二 )積極參加各類採購訓練

    1.為提升縣轄機關採購品質,透過參加不同主題政府採購法研       習,藉以充實其專業知能,以確保機關辦理採購達致預定採購效益。

    2.獲取更多採購專業知識,減少發生採購缺失及曲解法令情形,以達採購業務零缺失的目標。

    3.本會採購案件,委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金額比率達100%

( 三 ) 建立清廉之採購環境

  1. 避免採購人員循私舞弊,透過內部監督,全面瞭解機關辦理採購缺失態樣,適時給予招標機關適法指正,並督促受稽核機關確實依政府採購法規規定改善,盼能防杜採購流弊,達致預定採購效益。
  2. 本會採購稽核小組在有限人力及經費情況下,兢兢業業,

認真負責,完成任務。

  1. 參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三代政府電子採購網第二階段試辦,成績優良

張峻議長表示,能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實屬不易,肯定議會同仁及獲獎人於工作領域上的付出與奉獻,並期許同仁能以獲獎人作為標竿,學習獲獎同仁忠於職守、克服困難、圓滿達成任務的精神,共同提升本會的整體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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